能辉科技(30104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17]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处理责任人[17] 审计费用与质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说明情况[9]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0] 文件保存与信息披露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改聘相关 - 特定三种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14]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改聘情形,审计委员会需尽职调查并提议委任新所,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4]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4]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其他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5]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有特定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17] - 董事会实施相关处罚后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