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股东 -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核准发行2597万股,4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3864609亿元[11] - 陈永夫认购3200万股,占比44.3393%[23] - 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认购655万股,占比9.0757%[23] - 王巧玲认购600万股,占比8.3136%[2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386.4609万股,均为普通股[2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4]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4]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7]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3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等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致损请求诉讼[3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应担责,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有权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方案[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8][4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财务资助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资助对象为特定控股子公司可免于适用[48][49][5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交易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交易可免于提交但需披露[50][51] 会议召开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57][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2] 会议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9]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80][8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2]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情况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章程第八十五条规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8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10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3]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98]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10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3] 董事会权限与决策 - 董事会权限内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8]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9]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15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6]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2]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68]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7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0]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需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98]
永泰运(001228)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