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0024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机制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5] 股东会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8] 投资者说明会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会前发布公告[10]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0]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3] - 公司应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参加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14] 交流平台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相关信息[16] 管理部门及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 - 公司设证券部作为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部门[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20]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21]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20]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1] 档案制度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5] 制度修订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