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研(3012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清研环境清研环境(SZ:301288)2025-11-17 12: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并且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相关部门的主 要负责人批准,经公司证券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同意后(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 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