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研(3012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清研环境清研环境(SZ:301288)2025-11-17 12:16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法律等工作3年以上[4]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士不得担任[5]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11] - 出现规定情形董事会应一个月内解聘[11] 相关配套与交接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0] - 离任前应在董事会监督下移交档案文件等[11] 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一任[12]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正式聘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