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研(3012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清研环境清研环境(SZ:301288)2025-11-17 12:16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依法独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 规则以及《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 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3 (至少三名)的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