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研(30128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 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 及《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 投资的统称。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 资行为。 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已有生产设施的技术改造、 新建生产设施、购买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 非主业投资系指: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 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