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研(30128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和高管列席,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3]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