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新制度于2025年修订[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2]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3]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13]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14] 信息申报与披露 - 特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8]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7] - 转让首次卖出15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8] - 减持区间不超3个月[18]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未实施或未完毕在区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4] - 违规视情节内部处分[20] - 违规造成损失责任人赔偿[20] - 情节严重由上交所、证监会处罚[20] 制度施行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