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2] 召集反馈 - 独立董事提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规则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0]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2] 投票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保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17] 投票制度 - 30%以上股份或选两名以上独董采用累积投票制[17]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1] 方案实施 - 派现、送股等方案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1] 回购决议 - 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22]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2] 规则生效 - 规则自审议批准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