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600227) -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赤天化赤天化(SH:600227)2025-11-17 10: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十日内反馈[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五日内发出通知[6][7]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2]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表决规定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23] -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类别股的公司,应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等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24]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5] 其他事项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召集人应采取措施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25]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开始[2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6]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7]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7]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本规则关于优先股的规定在公司发行优先股时适用[29] - 本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等相悖或未涉及事项按有关规定和章程执行[2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