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信息披露审计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中期财报三种情形必须审计,如拟下半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除外)等[17]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14]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16]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9]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58][59]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59]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制作、审核、报送深交所、公告等程序[69]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等19种情况[25][26]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7] - 公司应在特定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8]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3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9] 其他披露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9]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9] -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40] - 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未还款等需再披露[40]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4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披露[4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50] - 采购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公告[53] - 销售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公告[53]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等方案后应及时披露内容[50]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5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涉嫌犯罪被采取措施需披露[50] -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人员辞职或变动需向深交所报告披露[55] - 公司财务信息更正及披露需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办理[56]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高管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制度[31]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73] 违规处理 - 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75] - 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77]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情况,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77] - 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77] - 公司需将违规人员责任追究等情况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7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8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82]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79] - 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80]
盛航股份(001205)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