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投资分类及原则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 对外投资需遵法规、合战略、重风控[4] 决策及审批制度 -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为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为领导机构[8] - 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新项目初步评估审核[10] - 投资项目经党委会、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施行[12] - 资产总额占比30%以上等6种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6种情形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低于10%的交易由经理办公会决议[16] 投资操作流程 - 短期投资由财务预选机会对象、提供资金流量表,审批后实施[20]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人员分离[21] - 长期投资经评审小组评估、多部门初审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3]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项目期满、破产等情况收回投资,不符战略时转让[27] 投资监督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公司派董事、监事监督[31] - 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财务部门对投资全面记录核算,负责长期投资财务管理[35]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36] - 子公司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每月报送报表[36] - 公司可委派财务总监监督子公司财务状况[37] 子公司投资规定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经相应决策机构审议并按程序审批[19] - 控股子公司项目和对外投资需多层批准[40] - 子公司经营应与公司统一计划实施,重大事项及时报告[40][43] 违规处理及适用范围 - 违规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处分[45] - 办法适用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