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00296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青鸟消防青鸟消防(SZ:002960)2025-11-14 12:3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信息披露内容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0]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7][2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首要责任人[34] -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是主要责任人[34] -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34] 人员责任与限制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7] -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为分管业务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4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有申报和禁止期间规定[44][45] 信息处理与报告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42] - 各部门和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54][56][5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证券部组织草拟经审核、审议后披露[62] - 信息披露文件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送公告[64]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66] - 制度修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75] - 制度冲突时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执行[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