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300468)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四方精创四方精创(SZ:300468)2025-11-14 12:17

公司上市与股份 - 2015年5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8] - 公司设立时发行7500万股,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认购2774.25万股,占比36.99%[16] - 公司设立时,Systex Solutions (HK) Limited认购1991.25万股,占比26.55%[16] - 公司设立时,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认购995.25万股,占比13.27%[16] - 公司设立时,益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认购657.00万股,占比8.76%[16] - 公司已发行A股数量为53064.9275万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公司运营与决策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数据库设计开发维护等[1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与关联人单笔或累计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51][52][5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51][54][5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1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相关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60天通知[126]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