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交通(600368) - 五洲交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SH:600368)2025-11-14 12:01

上市相关 - 公司2000年12月1日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8000万股,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2200万股内部职工股于2003年12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3] 公司注册变更 - 公司于1992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2015年5月8日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 - 公司于1996年按照《公司法》进行规范并重新登记[3] 股票收益与股东权益 - 公司董事等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规定期限为30日[4]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60日[4] 法定代表人变更 - 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章程修订 - 公司修订章程涉及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条款[2] 资本增加 - 公司可经股东会决议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4] 股东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等起诉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情况[5] - 监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直接起诉[5]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股份应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及承诺[6] 股东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议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7]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法人股东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7] - 股东会召开时,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7] - 股东按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且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总数[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8]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应当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提名等6个专门委员会[1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1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2]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13] -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研究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13] - 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全面预算管理事宜[14] - 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管理策略等全面风险管理相关事项[14] 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5]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1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15] 章程审议与登记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6] -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新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文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