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00266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信质集团信质集团(SZ:002664)2025-11-14 11:4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人[6][7]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六项[9]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成本加成价、协议价等[12][13] 关联交易价款结算 - 关联交易价款逐月或每季度结算,按约定支付[1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但不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不超5%,由总裁提交议案,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披露[1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但不超300万元,由总裁提交议案,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披露[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8]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定价政策、交易目的等内容[20]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1]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首次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22]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重新提交审议披露[23] 独立董事职责 - 关联交易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25]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7]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5] 股东会审议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回避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后,非关联股东表决[27][28][31] 关联方回避程序 - 关联董事回避有主动申请等程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9] - 关联股东回避有主动申请等程序,股东会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30][31]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规定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31] 董事关联关系披露 - 董事与公司合同等有关联关系应尽快披露,否则公司有权撤销相关合同等[31] 违规资金往来处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违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占用,应在发现后一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35]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实际控制该公司[38] 文件保存与制度生效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