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002664) - 公司章程
信质集团信质集团(SZ:002664)2025-11-14 11: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334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820.00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820.00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28] - 公司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38][4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3]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或子公司金额100万元以内的捐赠[115] - 董事会决定单笔对外投资方案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50%以下,年度累积对外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30%[121]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1]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4]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91] 公司合并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9]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