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00266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 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公司及其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