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股东查阅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7] 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6人)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名职工代表董事[4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2]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或子公司金额100万元以内的捐赠[43] 投资与交易决策 - 单笔对外投资方案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50%以下,年度累积对外投资金额不超最近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4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4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4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58]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需董事会决议[66]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66]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6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定义及附件内容调整[72] - 除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及其他细微修改[72]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章程》及相关事宜备案办理完毕[73]
信质集团(002664)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