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30001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中元股份中元股份(SZ:300018)2025-11-14 11: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8]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履职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事项应及时披露[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重大事项情况[19] - 持续关注特定事项决议执行情况,违规可报告[2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 独立董事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有异议也需披露[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14]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8]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提前三日[2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