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002795)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智控永和智控(SZ:002795)2025-11-14 11: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11] -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议[12]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事项除外[12][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5] 审议标准 - 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7][8]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职权与事项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5][6] - 公司除日常经营外的10类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可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27]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秘书应安排人员做好记录[30]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1] - 董事会应将《公司章程》等存放于办公室,保存期限为10年[32] -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应在后续会议通报并载入记录[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