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5]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报告[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及时报告[1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及时报告[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13]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应及时报告[19]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报告[19]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及时报告[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21] 其他报告情况 - 业绩大幅变动指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报告[2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报告[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29]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3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交付或过户需报告[35]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告[33] - 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交付或过户进展情况[35] 资料报送与培训 - 年度等报告涉及内容资料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证券部[38] -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39]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人责任,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由相关人员担责[39] -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给予相关人员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2] - 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4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43]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4]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