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股份(002347)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泰尔股份泰尔股份(SZ:002347)2025-11-14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月7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00万股,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4,702,276元[7] - 公司发起人5位自然人以净资产出资折合股份6000万股[14] - 邰正彪认缴4575万股,占总股本的76.25%[14] - 黄春燕认缴555.6万股,占总股本的9.26%[14] - 邰紫薇认缴412.2万股,占总股本的6.87%[14] - 邰紫鹏认缴412.2万股,占总股本的6.87%[14] - 赵明认缴45万股,占总股本的0.75%[14]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共计504,702,276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资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的,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4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5]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7][4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 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7][60] - 特定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8][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3名[77] - 董事会有权审议批准非关联交易事项,指标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8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发生特定金额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1]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担保事项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1][82] - 董事会审议事项一般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4]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8] -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8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1] 各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4]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94]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组成有规定[95][96] 公司高管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9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8]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4] - 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事先取得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5]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有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占比规定[108][109] - 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0]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16] - 公司合并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2]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8] - 清算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129] - 控股股东定义[134] - 公司合并、分立等登记事项变更需依法办理相关登记[125] - 章程修改事项涉及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办理变更登记[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