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等不良记录[1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符合条件之一[2]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7]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和依据[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8]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7] - 董事会对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2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会议资料与支持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3]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9]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2]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5]
大智慧(6015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