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涉及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公司需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2]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事项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3]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商业银行3次未配合,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8] 检查与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7]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披露多方面信息[15]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资金用途改变 - 公司特定情形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使用计划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16]
大智慧(60151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