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002166)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莱茵生物莱茵生物(SZ:002166)2025-11-13 11:03

会议概况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11月13日召开[2]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规定,10月27日董事会决议召集,10月28日公告通知[5]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8]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03名,代表股份315,601,251股,占比42.5563%[10] - 出席现场6名,代表股份274,285,755股,占比36.9852%[11] - 参与网络投票197名,代表股份41,315,496股,占比5.5711%[11] - 中小投资者202名,代表股份44,211,659股,占比5.9616%[11] 提案表决 -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提案》表决通过,同意314,472,541股,占比99.6424%[16]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同意314,569,011股,占比99.6729%[18] - 多项提案均获有效表决权通过[37] 法律意见 - 德恒律师认为会议表决结果、召集等均合法有效[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