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30027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 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表决一人一票,须成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6]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