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002820) - 桂发祥:《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桂发祥桂发祥(SZ:002820)2025-11-12 23:57

担保审议规则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为关联方担保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多项担保情形须股东会审议,如总额超净资产50%等[14]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累计超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5]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通过[15] 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6]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 - 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调剂规则[21] 担保管理 - 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循风险控制原则,控制担保责任限额[24] - 未经决议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24] - 为他人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由财务部保管并通报[24] - 对被担保企业项目贷款应开立共管账户[24] 债务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25] - 债务追偿程序中财务部按时间要求备案[2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担保信息披露[28] - 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