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300606) -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定义 - 关联法人包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6] - 关联自然人包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8]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人间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含购售资产等[12][13] - 关联交易应合法合规、定价公允、程序合法[14][15]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占用转移资源[15][16] 决策表决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19] - 董事会审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21] 披露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30 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4] - 与关联法人发生 3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应披露[34] - 与关联人发生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其他规定 - 公司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报证券交易所备案[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28] - 未获事前批准的关联交易,60 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9]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 10 年[32]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均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0]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32]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4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报股东会批准[4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