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8][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1]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1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书面通知[17]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0]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31]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在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33]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和对外财务资助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4]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非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非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6][37]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0] - 半数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41][42] 会议记录与执行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多方面内容,出席董事等应签名并妥善保存[44][45] - 董事长督促决议执行,检查情况并通报,执行不一致或有重大风险时召集董事会审议[50] - 董事长定期向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决议执行情况[51] 档案保存与规则说明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52][53]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由董事会解释并可修改报股东会批准[5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56]
金太阳(300606) -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