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关联交易 - 总额高于三千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为重大关联交易[6][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聘任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通报者不得提名[14]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6]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9]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职需披露理由,两次未出席可提议解除[19] - 辞职或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20][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25]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由全体构成,过半数推举召集主持[27] 独立董事意见 - 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含重大事项并签字[2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履职信息披露公司不办,可申请或报告[3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 公司保障知情权,人员不得阻碍[36] - 董事会秘书提供协助并办公告[33] - 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34] 独立董事津贴与责任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 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获其他利益[3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章程,不一致以其规定为准[4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可修改报股东会批准[40]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41]
金太阳(300606) -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