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7] - 预计动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投资限制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不适用本制度[4]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5] 业务要求 -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应与生产经营相关且匹配风险敞口[5] 额度与期限 - 证券投资和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7][8] 审议关注 - 董事会审议高风险投资事项时需关注内控、风险、规模、资金来源等情况[8] 检查与跟踪 - 审计部每半年检查风险投资项目进展并预计收益和损失[12] - 董事会应跟踪风险投资执行进展和安全状况,异常时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17] 信息披露 -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需按深交所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17] -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交易需明确合约类别等内容并说明预计效果[17] - 以投机为目的交易需真实准确披露交易目的[17]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18] - 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18] 保密与适用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处分[21]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投资需经公司批准[21]
桂发祥(002820) - 桂发祥:《风险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