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300606) -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和内部控制等[8]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0][21] - 应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交易所要求时应提供[24]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5] 其他 - 审计部为会议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资料[15] - 会议评审审计部报告,并将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9] - 内部审计部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其他高管列席[21]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