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类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类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12] - 除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事项外,其他交易事项由董事长审批[14] 对外投资管理 -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可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16] - 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为对外投资财务管理部门[17]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关注现金流量等关键指标,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19] -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组织实施对外投资项目[19] - 公司总经理监督对外投资项目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20] - 公司可指派专人跟踪管理对外投资项目,发现异常及时报告[20] 对外投资处理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出现连续亏损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4] 文件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文件正本由相关部门整理、归档和保管,副本及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29] 责任与处分 - 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管理人员应控制投资风险,明显过失致重大损失需担责[30] - 相关责任人怠于履职致公司损失,可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30] - 股东会及董事会有权决定对不当或违法对外投资责任人的处分[30] - 公司向被投资方委派的董事违规应纠正,造成损失需赔偿[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3]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35] - 制度发布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一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