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蜂助手蜂助手(SZ:301382)2025-11-12 11: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形 - 董事人数少于5人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0][12] 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0][12] - 审计委员会同意,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10][12] - 召集人应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普通股股东[1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24]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说明原因[20]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3] 分类表决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等特定情形,优先股股东有权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24] 决议通过条件 - 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内容等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7]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投票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参与[3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7]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0] 提案表决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41] 投票方式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2] 弃权处理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43]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3]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50] 提案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特别提示[44]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