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蜂助手蜂助手(SZ:301382)2025-11-12 11:3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拟调整三会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1] 股份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将本公司股票等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6]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企业有关联关系,不得行使表决权,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1]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6]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48]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