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万顺新材万顺新材(SZ:300057)2025-11-12 11:17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为3名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制定工作细则并披露[5] 内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1]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工作底稿及资料保存10年[12] 制度相关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重要制度需审议通过[3] - 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5]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5] - 会计师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5] - 违规处罚意见由内审部提出报公司批准[17] - 违规审计人员可行政和经济处罚[17] - 发现重大问题追究责任[18] - 处理责任人后向深交所报告[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2] 其他 - 制度所属公司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 - 制度时间为2025年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