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万顺新材万顺新材(SZ:300057)2025-11-12 11:1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5] 关联交易范围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项[8][9]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20]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关联交易等情况[10] - 公司董事等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6] - 公司应确定关联方名单报交易所备案并及时更新[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合同,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10] - 关联事项形成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3] - 公司向关联人担保或关联存贷款不属于日常关联交易[2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参照披露[22]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且其他股东同条件资助除外[24]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5]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为10年[27]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