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301613)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经核准同意注册,10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384.1247万元,股份总数为14384.1247万股[10][20]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6500万股,何峰持股49.7077%,重庆国同红马等多家机构和个人持股[19] 股份发行与收购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4] - 特定股价条件下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7][2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等任职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2][33]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以上股东可对违规行为诉讼[40][4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请求法院撤销[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况可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6][8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1/3[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特定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126] 利润分配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一次[164] - 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有不同现金分红要求[16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和解聘[178][17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9][19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