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望科技(0022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11)
遥望科技遥望科技(SZ:002291)2025-11-12 10:1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等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项目论证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投项目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2] 资金使用程序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置换自筹资金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后披露[13]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履行,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4]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经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4] 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使用后需公告[15]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条件,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使用后需公告[16] 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公告,选新投资项目需可行性分析[20]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1] - 超募资金使用按顺序,用于偿还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股东会审议,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21][22]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应报告董事会[2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其他信息 - 公司为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 - 财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