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30094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南极光南极光(SZ:300940)2025-11-12 10:03

重大事件披露 - 持股5%以上大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8] - 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股东权益为负值需披露[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获得额外收益需披露[8] - 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重大自主变更需披露[8] - 前期已披露信息存在差错被责令改正需披露[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25] - 第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6]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2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5]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2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8] -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并提交文件[28] 业绩预告 - 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盈利同比升降超50%需业绩预告[30]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34][35] - 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占比达到一定标准需披露[36] 责任与程序 - 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变化需告知并配合披露[43][44][45]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并听取意见[45] - 定期报告、重大事件报告等有规定程序[50][51] 信息管理 - 未经许可人员不得对外发布重大信息[52] - 收到监管机构文件需通报[53] - 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但需下一交易时段前公告[59] - 应对异常交易和传闻调查核实并澄清[60]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56][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保密和交易限制[57][58] - 与投资者沟通只能用已公开或非重大未公开信息[59]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签保密协议,泄漏及时报告公告[61] - 未公开信息知情人承担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61] 违规处理 - 第三方公告影响股价,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6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失职致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63] - 各部门信息披露问题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64] - 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4]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报告责任追究情况[6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并负责解释[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