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30094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南极光南极光(SZ:300940)2025-11-12 10:0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资产超公司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超50%等情况,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投资审批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13] - 风险投资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4] 理财管理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董事会专人跟踪资金[15] 投资处置 - 满足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7] - 处置权限与实施权限相同[18] 制度说明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不超12个月的最近审计[20]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