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3009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管理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主持工作[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 - 一人一票,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决议通过[16] - 每年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委员对所议事项保密[20] - 事项报送董事会审议,反对意见可陈述[20]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