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会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7] 股东会召集流程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投票相关规则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审议特定事项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则 - 公司应优先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等便利股东参加股东会[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股东可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37]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39]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1]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1]
传音控股(688036) -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