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决定[8]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宜由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人)决定[9] - 连续十二个月内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部门职责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操作执行等[13] - 法务部、董秘办负责对外投资事项合规性评估和把控等[13]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13] 投资实施与变更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等关键指标并选最优方案[15]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变更须经原审批机构审查批准[15] - 使用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须经评估且结果经相关机构或人员决定后方可出资[17] 项目后续管理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在项目实施后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19]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等须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或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人)决定[20]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需对被投资单位财产等进行全面清查[20]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0] - 财务部门要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相关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20]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 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批准等多方面[21] - 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25] - 董事会对投资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5] 其他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H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9]
传音控股(688036) -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