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002640) -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2025年11月)
跨境通跨境通(SZ:002640)2025-11-12 09:0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6] 项目论证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与协议签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银行对账单 - 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投资项目个数[6] - 募集资金应存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6] 资金管理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且不得质押[14]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5]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等,至迟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17]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19][2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前,部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22]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即可使用[23]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3] 内部审计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