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 印章的保管,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