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掌握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和《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 的子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公司的股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管理机构。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