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航新科技航新科技(SZ:300424)2025-11-12 08: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与记录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职责与任期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5] 人员补充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5]